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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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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监管局:对监管局加强机制建设推动新职能发挥的思考

  监管局更名和职能转变是财政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提升财政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要使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作为财政部派出机构如何更好发挥就地就近财政监管优势,稳步推进工作转型、完善规章制度,创新工作机制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 、强化党建统领,形成推进业务监管的强大合力机制

  监管局职责要求“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讲话指出,“要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统筹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要继续健全制度、完善体系,使监督体系契合党的领导体制,融入国家治理体系,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刘昆部长多次强调“财政部首先是政治机关,财政干部首先是政治干部”。一方面,监管局党建工作隶属于当地党委管理,为发挥就地就近监管优势,就必须掌握和了解地方党委落实中央财经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与地方党委必须加强沟通与紧密联系.另一方面,监管局远离财政部机关又分布于全国各地,在党建、业务方面受财政部领导指导,也需要财政部进一步加强在机关党建、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综合性领导指导。这样,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建立好财政部机关党建工作与地方党委工作协调工作机制,用制度固定下来,充分发挥党建的引领作用,把中央和地方的党建工作在监管局业务监管中形成强大合力,共同推进财政监管工作开创新局面,推进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二是落实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一岗双责”机制。始终把党的建设摆在首位,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党建工作贯穿于财政监管工作始终,把财政监管工作嵌入财政主体业务之中。牢记机关党建既是财政中心工作的重要保障,也是队伍建设的重要依托,是干事创业的重要舞台。三是建立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手抓”推进党建统领工作的有效方式机制。把监管局“小单位,大党建”工作进一步提升,增强凝聚力、协同力、战斗力,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放在同抓共管的重要位置上,把党建与业务做到同步安排部署、同步督促检查、同步考核验收,不断提升财政监管工作符合现代财政制度的要求。

  二、强化监管一体,形成监管局与部内司局齐抓共管机制

  监管局职责要求“进一步转变管理方式,实现由原来的以监督检查业务为主向日常管理和服务为主转变、以事后检查为主向事前事中管理为主转变,寓监督管理之中,推动中央重大财税政策的贯彻落实”。这就对监管局在近几年职能转型摸索中形成的一套工作机制如何适应机构改革后职能转变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何更好发挥“派”的优势和“驻”的作用,寓监督于管理之中提出了新课题。一是建立起与部机关预算综合管理系统相连接的数据链共享机制。使监管局及时准确掌握转移支付的数据、方向和时间,驻地部门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进度、直接支付资金等具体情况,用大数据为财政监管提供技术支撑,便于监管及时跟进,也以此来推动财政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发展。二是建立办公平台与微信业务指导机制。重要工作及时通过办公平台进行及时、细化、精准指导,进行政策解答,研究监管局反映的问题。同时,因工作需要组建微信工作群,利用其微信快捷、方便、高效的特点,除保密工作外交流一般性的周知信息,迅速下达通知或指令,对一些工作起到早下手、早准备、早谋划。使监管局各项监管工作始终处于“自主运行、精准指导”状态中,使指导意见形成比较固定的工作思路或工作依据,逐步形成完善日常监管业务工作规范。三是继续坚持和完善原有的对驻地预算单位部门预算审核、动态监控等好的工作机制。增强对数据安全和数据质量监督分析,充分借助大数据在预算编制和动态监控过程中的监督作用,提升监督能力,使监督的及时性、威慑性、动态性作用充分发挥。四是建立监管成果共享机制。针对财政部、各监管局在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或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加以整理或梳理,提出具体处理意见或形成指导意见,通过监管办公平台发布用于指导各地监管工作,便于统一思想、统一运动、统一政策执行,从而形成合力,保障预算编制、执行、决算不断规范,提升财政监管质量和效益。

  三、强化履职担责,形成与地方相关部门的联动机制

  监管局职责明确要求“调查研究属地经济发展形势和财政运行状况。根据财政部授权管理属地中央各项财政收支,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在属地的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向财政部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这样就要求监管局与地方经济宏观调控部门建立起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做好协同联动,运转畅通、协调有序的监管工作机制。围绕中央重大财税政策落实、地方财政运行、财政风险防控、预决算公开等实施有效监督,及时发现和反映地方财政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一是财政部同中央各部门协调研究出台监管局与地方财政、税务、人民银行等部门工作相互配合、联系紧密的指导性工作机制办法,用制度把工作机制框架搭建立起来、固定下来,以我为主,地方财政等部门密切配合。二是协调地方财政部门开放预算信息系统,全面提供基础信息,借助地方财政预算综合管理系统,辅以核查、调查方式,全面掌握中央转移支付情况、地方收入状况、支出结构、预算支出进度等信息,了解地方财政运行情况。三是以地方财政部门为抓手,监管局主动与驻地财政部门建立日常工作联系机制,保证日常监管工作联系有序、文件传送运转顺畅,监管结果相互沟通,增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同时与税务、人民银行也建立起数据共享机制,及时掌握地方财政收支、经济发展形势,组织开展有重点、系统性的监督、调查研究、绩效评价等,有针对性的提出政策建议,不断提升财政预算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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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年0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