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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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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山西监管局:当前高标准农田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关键举措,主要是围绕田、土、水、路、林、电、技、管八项措施开展建设,以达到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的目的。我局根据财政部工作安排,在开展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绩效评价的同时,深入田间地头展开相关情况调研工作,发现存在一些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

  一、 基本情况

  山西省耕地质量总体不高,其特点是旱耕地面积、坡耕地面积和中低产田面积大。根据近年监测报告,通过大规模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山西省耕地质量从 6.33 等提高到 6.13 等。高标准农田建设对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耕地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项目区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水利设施的配套,改变了老百姓靠天吃饭的现状,建成后的项目区灌溉用水可节约20%至30% ,基本能够实现旱涝保收。但与2025年全国耕地质量等级要达到4.58目标,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缺乏详细规划,选址困难。一方面,对农田项目建设的规划不够细致。部分调研县项目规划较为粗放,规划未细化到布局图和项目库,项目库未达到可行性研究深度。另一方面,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选址困难,贫困县尤为突出。2021年起,政策要求国定贫困县的县均投入不得低于非贫困县的县均投入。但贫困县大多立地条件差,大多田块支离破碎、小而不平,水土流失严重,农田基础设施差,土壤肥力低下,抗灾能力弱,集中连片地块较少。前期将相对集中的地块实施后,后续项目选址愈发困难。全省36个国定贫困县中18个县没有粮食生产功能区,导致贫困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经济效益不显著。

  (二)农业基础薄弱,投资不足。据调研,山西省农业设施基础薄弱,自然条件较差,全省平均耕地质量等级仅为6.33等,对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需求较大。丘陵、山区等地形的土地平整等建设项目对资金需求量更高。山西省高标准农建项目亩均投入为1500元,其中中央财政每亩补助1000元,地方各级财政共补助500元,社会资本引入力度明显不足。亩均1500元补助标准仅能保证部分基础设施建设,且地方各级财政解决资金需求的渠道和办法相对较少,导致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不高,成效及效益不显著。

  (三)一些流程繁琐,工程进度缓慢。项目建设过程中,相关部门参与环节耗时较长,影响工程进度。项目批复后,一些县级财政需进行财政评审,由于对评审环节无明确时限规定,加之一些地方部门间沟通不畅,评审时间有的过长,最长可达三个月,严重影响工程推进进度。项目完工后,县级需经审计部门审计后方可验收,而审计环节耗时较长,导致竣工验收、资金支付和预算执行进度缓慢。

  (四)后续管护困难,效果欠佳。项目竣工验收后,管护水平和质量是高标准农田持久稳定发挥效益的重要因素。项目建成后,根据“谁使用,谁收益,谁管护”原则,管护主体多为行政村、项目区农民合作组织等收益主体。一是重建轻管现象严重。竣工项目缺乏统一管护制度及监督机制,一些市县未对项目管护、监督制定统一制度,也未将高标准农田管护纳入绩效考核内容。二是农业专业人才短缺。大部分村干部年龄偏大,学历偏低,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管理能力和发展思路。三是管护资金来源有限。由于不同渠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中规定不能提取管护经费,实际管护资金难以筹集。管护人员经费和设备维修经费不足,难以长久发挥效益。

  三、有关建议

  (一)细化统筹规划,完善管理制度。一方面,高标准农田建设应因地制宜,充分考虑不同实施省份自然地理条件、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差异性,精准施策。对于项目规划编制和申报,应统筹考虑不同地区区域气候、地形地貌、土壤地质等因素,出台分区域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和高标准农业预算定额,给予地方更多自主权。另一方面,对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布局,能够向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倾斜,集中力量建设高标准农田。对于粮食主产区,要立足打造粮食生产核心区,加快区域化整体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先支持革命老区、粮食主产区以及工作基础好的地区建设高标准农田。

  (二)引入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力度。山西省农田基础设施薄弱,中低产田面积大,耕地地力等级低,需要持续建设高标准农田。且山西省丘陵山区面积大,建设成本高,目前的资金补助标准远不能满足山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需求。一方面,省、市、县各级财政应继续加大对山西省农田建设的支持力度;另一方面,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按照“土地整治+精准扶贫、现代农业、特色产业、生态保护”的新思路,在不增加财政预算的前提下,利用高标准农田建设形成的新增耕地和产能指标市场交易作为投资回报,引进社会资本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

  (三)加快改革步伐,明确管护机制。一是制定统一的关于高标准农田的长效管护机制。明确管护主体、管护内容和管护责任,积极探索委托代管,第三方购买服务等管护新模式。二是出台政策明确项目管护经费筹集方式,落实管护经费来源。要求各级政府将高标准农田管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通过项目结余资金、新增耕地指标交易收益、村组集体经济收益多渠道筹集管护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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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