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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山西监管局:“四确保”开展财政运行调研
全面落实“三保”兜底保障工作

2021年10月25日 来源:财政部山西监管局

  近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财政收支预算管理,加强对各地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的监测分析,兜牢基层“三保”底线等要求,财政部山西监管局积极履行财政运行监测职能,采取“四确保”工作方法,重点关注山西省各县区“三保”兜底保障工作情况,进一步压实省、市、县“三保”兜底责任,着力增强困难地区和基层政府保工资、保运转和保基本民生的能力,决不让基层“三保”出问题。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确保督促地方政府兜牢“三保”底线

  县级“三保”关系基层政府履职尽责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促进地区经济协调发展的基础,是保持社会稳定的“压舱石”。山西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始终将县级“三保”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履行好属地监控管理职责,确保基层“三保”不出问题。一是充分发挥“哨兵”、“探头”作用,加强对困难地区的重点监控。将收支矛盾突出、债务风险高、暂付款规模大、库款保障水平持续偏低的县区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实行重点监控。持续追踪财政部提示的高风险地区和山西监管局日常监控中发现的财政困难地区财力变化和“三保”保障情况,对其可能存在的工资延迟发放、养老金保障出现缺口等风险点进行重点研判,做到早发现、早提示、早解决。二是坚决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措施,助力涵养税源,增强基层自身保障能力。能在多大程度上缓解基层财政困难,保障“三保”支出,关键取决于经济复苏情况,重点是要想方设法保市场主体。“放水养鱼、共渡难关”,想办法让企业活下去,培植优质财源,增强经济发展后劲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县级“三保”保障能力问题。山西监管局通过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调阅财务资料等方式,聚焦山西省内太钢不锈、西山煤电等十余家上市公司。整体来看,减税降费政策在山西“放水养鱼,助力纾困”效果良好,企业普遍受惠,发展信心坚定。今年3月至5月,山西监管局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对临汾市、长治市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部分地方政策落实不到位、拖欠占用企业借款增加企业负担等问题进行了查处,坚决防止地方政府通过各种方式弱化减税降费政策红利,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保障和扩大居民就业。三是助推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增加困难地区和基层政府保工资、保运转和保基本民生的能力。一方面通过开展省以下财政体制专题调研,深入了解山西省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财政收入划分、转移支付、预算管理、财政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对2000年以来山西省省市县三级纵向财力分布变动趋势、省以下横向财力分布状况、省对下转移支付效果和县级财政状况进行数据分析,为山西省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加大对县级“三保”投入力度,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提供重要参考。另一方面,充分利用日常监测成果,重点关注财政困难地区财政运行变化情况,特别是“三保”兜底可能存在问题的地方,如发现可能存在阶段性债务还本付息压力增大、暂付款变化异常、养老金缺口增大、惠企利民补助补贴发放存在问题等风险情况,及时与财政厅协商沟通解决方案,要求其务必精准调度库款,管好“直达资金”,支持基层财政提升保障能力。

  二、压实各级政府工作责任,确保山西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一是压实县级保障责任。山西监管局通过监控、核查、调研、督导、座谈、走访等多种方式,积极宣传财政运行分析及“三保”兜底相关政策,尤其重点宣讲做好县级“三保”工作的相关要求,确保“县级为主、省级兜底”的原则深入人心、落实到位。调查了解到,山西省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深刻认识到其承担的保障责任,绝大多数能够做到按照底线思维安排年度预算支出,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足额保障工资等“三保”支出,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坚持国家标准的“三保”支出在“三保”支出中的优先顺序,确保国家制定的工资、民生政策落实到位,切实兜牢县级“三保”底线。二是压实省级主体责任。对山西监管局日常监测和调研发现的财政运行风险、财力分布不均衡等问题,及时向省财政厅反馈,并督促其整改落实。从体制层面上,要进一步研究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继续推进省直管县财政改革,将省直管县与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有机结合,尤其对财力困难、“三保”存在风险的县,要将财政体制核定到县、转移支付测算下达到县。从执行层面上,要求省财政厅进一步加大对各区县财政运行风险的监测广度和深度,与山西监管局建立联合监测机制,依托财政部统一报表系统、财政厅预算一体化系统、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等平台,按月监测各县区财政运行情况,重点关注“三保”兜底情况,对列入重点监测名单的县区进行跟踪监测,必要时通过约谈、通报等方式督促地方做好风险化解和问题处置。三是压实各级防风险责任。牢牢守住不发生县级“三保”特别是工资拖延拖欠发放等突发性风险底线是一项政治任务,要坚持分级负责、各级联动、快速响应、处置有力的原则压实各级防风险责任,切实保障干部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省级财政部门要动态掌握、动态评估、动态处理全省县级“三保”情况,研判各县“三保”风险并向可能存在问题的县区发出预警提示,县级财政部门要对本地区“三保”风险进行研判,重大情况要及时上报。山西监管局在日常监测和专项调研时,对发现的基层“三保”出现重大困难、隐性债务化解不实、民生政策提标扩面等苗头性、风险性问题及时与省财政厅沟通,重大问题及时上报财政部。

  三、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三保”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

  一是建立“固定模块+重点事项”问题发现机制。坚持系统观念,点面结合开展财政运行监测,充分了解全省财政运行情况和个别地区特殊事项,做到监测全方位、全覆盖。固定模块主要分析影响财政运行的基本因素,包括财政收支情况、财力变化情况、财政运行风险情况、“三保”支出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直达资金使用情况、债券还本付息情况、库款管理情况等基础内容。通过对这些基本因素的分析,全面掌握全省财政运行基本情况,对面上存在的问题进行定性分析。重点事项主要分析影响财政运行的重点风险因素,侧重从点上反映财政运行存在的问题。例如某县区存在的阶段性债务还本付息压力增大、暂付款变化异常、养老金缺口增大、惠企利民补助补贴发放存在的问题等及时与省财政厅协商加以解决。重点关注全省范围内财政运行困难的县区,特别是“三保”兜底可能存在问题的地方,与财政厅协商沟通解决方案,确保早分析、早发现、早处置。二是强化风险防控全过程监测。山西监管局对部分县区财政运行情况采取“穿行测试”方式开展监测,从县级财政编制年初预算草案开始,对预算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合法性等进行评估,对财政厅开展县级“三保”预算的审核情况进行评价,对县级财政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全过程监测财政运行情况。对于监测中发现的“三保”预算编制口径不统一、“三保”预算审核比例有待进一步提高、财政收入预算脱离经济发展实际等问题,及时反馈各级财政,并进行风险提示,要求其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规范财政预算管理,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三是妥善处理县级“三保”风险事件。对于调研中发现的部分县区因历史欠账多、刚性支出大、突发偶发事件引起当期收入陡降或支出陡增等原因形成财政硬缺口,进而可能导致“三保”兜底出现风险的问题,及时与山西省财政厅反映,要求其务必重点关注这些财政极度困难县区,评估县级“三保”兜底风险水平,切实承担起“三保”兜底责任,按照预算法及有关规定,提早介入、精准调度库款、加大救助力度,将财力性转移支付测算下达到“三保”不保县,支持基层提升保障能力,以防这些县区“三保”底线被击穿,确保一方平安。

  四、建立联合监管机制,确保“三保”工作形成监管合力

  一是建立局内处室联动机制。监管一处牵头负责财政运行分析工作,承担全省财政运行监测任务,监管一处、三处、四处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对各区县财政收支、库款管理、暂付款管理、转移支付、直达资金、债务管理等不同模块开展日常监管,定期向监管一处提供相关数据和监管成果,各处室各有侧重、各尽其责。二是建立与省财政厅的联合监测机制。一方面充分发挥监管局就近优势和财政厅对下指导监督职能,共同依托财政部门信息化建设成果,进一步加强大数据全过程的管理和应用,通过打造“数据分析—发现线索—现场核实—问题处置”的监测新模式,提高监测质效。另一方面不定期与财政厅联合开展专项调研,重点关注全省各级财政运行的风险性、苗头性问题,调研全省各级财政运行真实情况,摸排基层“三保”是否出现重大困难,是否存在通过虚收空转等方式违规增加财政收入,新增隐性债务、隐性债务化解不实,民生政策提标扩面等问题,及时向全省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反馈发现的问题,并督促整改,压实市、县各级责任。三是加强与税务、海关、人行、人社等部门横向联动。财政运行分析评估涉及税收和非税收入、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国库库款情况、各项公共服务支出情况等多个方面,山西监管局不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推动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多渠道获取包括财政、税收、海关、统计、人社等相关数据,为更好地开展财政运行分析、“三保”兜底监测提供数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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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