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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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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山西监管局:发挥政治统领作用
不断深化预算执行动态监管效能

  为进一步强化驻晋中央预算单位中央财政授权支付资金动态监控工作,提高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山西监管局以政治统领为动力,持续优化动态监管操作规程、压实岗位责任、推行网格化监管,走出一条深化预算执行动态监管效能的创新之路。

  一、坚持政治统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和推动预算监管工作。及时跟进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深刻领会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把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重要举措嵌入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中。

  二、优化操作规程。一是优化五级内控管理流程。动态监控实行“监控人员、分管处领导、处主要负责人、牵头处、局领导”五个级次。监控岗人员发现疑点或违规问题,应向分管处领导报告;处主要负责人听取动态监控发现疑点或问题情况、沟通交流情况汇报,对初步处理意见进行审核,明确审核意见;牵头处重点审核问题描述、适用法规、处理意见等三方面内容,提出会签意见;同时上报分管局领导,并简要汇报审核工作情况。分管局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局主要领导审定。二是强调处理意见整改落实。局领导意见签批后,监控岗人员按照局领导批示的意见进行落实,并跟踪相关预算单位的整改情况,保证违规问题整改到位。

  三、压实岗位责任。优化岗位设置,结合动态监控工作的特点和业务风险防控要求,设立监控岗、综合岗等工作岗位。保障日常监控工作的及时性和延续性。例如监控岗由业务处按照职责分工设置,负责分管的驻晋中央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资金的实时监控、疑点核实、问题处理、跟踪整改、数据分析、情况报告等日常监控事项,提出实地核查计划并具体实施。并于每月底前将授权支付执行监控工作开展情况资料汇总报送。强化岗位责任追究制度。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度。

  四、推行网格化监管。一是强化日常监控和预决算审核相结合。分析对比预算审核以及日常监管工作中涉及的人员、工资、收入、支出等基本情况和相关数据发现问题。并将动态监控结果作为本部门编制或调整预算等工作重要参考。二是强化基本支出和财政部重大决策部署支出监管相结合。准确把握财政监管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把预算动态监控工作作为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工作重要组成部分,积极推进预算一体化落地见效。从而推动财政整体工作高质量发展,切实提升政策效能和优化支出结构。三是优化资料审核和现场审核相结合,提高工作效力。通过不同角度合力形成网格化监管,从而形成对预算资金监管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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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