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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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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山西监管局:乡村建设领域政府债务
存在的突出问题及解决建议

  加大政府债券资金在农业农村领域的投入力度,有利于缩小城乡发展差距,提升乡村治理效能,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目前,政府债券资金投入农业农村领域项目主要是以无收益的基础设施建设为主,能够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项目较少、投入的债券资金也较少。同时基层债务治理水平与现代化管理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未能充分发挥政府债券资金撬动社会资本、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作用,亟待完善政策,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合规项目储备不足,债券资金投入较少。当前农业农村领域项目储备不足,符合专项债券发行条件的项目较少。乡村建设类项目收益性较差,项目很难实现自身收益与融资成本自求平衡,进而导致专项债券投入农业农村领域项目资金较少。同时受一般债券资金新增规模有限的影响,大部分资金都投入受益范围较广的市政基础设施等公益性项目,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分配规模极为有限。

  (二)存量债务规模较大,挤占未来部分财力。当前部分县区存量债务规模中农业农村领域债务占比较高,大多以易地扶贫搬迁、棚户区改造项目为主。此类债务单笔规模较大、期限较长,挤占了未来年度可用财力,影响后续新上乡村建设领域的项目投资。

  (三)村级债务监管缺失,容易新增隐性债务。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权限最末级在乡镇,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各乡镇作为一个部门由县级统一管理,村级债务在管理中由乡镇负责统计上报。在现行“村财乡管”的管理体制下,由于乡村人员力量较为薄弱,专业水平不高,对政府债务口径的理解存在一定偏差,在统计中容易造成债务漏报、错报或虚报。同时在乡村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基层工作人员对政府债务政策理解不够深入,在村级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很容易出现施工方进行垫资施工,或形成拖欠工程款等情况,容易引发新的隐性债务风险,不利于乡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用好债券资金服务乡村振兴的工作建议

  积极用好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服务乡村振兴,发挥专项债券补短板、稳投资、惠民生的重要作用,扩大农业农村领域有效投资,实现农业农村繁荣稳定发展。6点建议如下:

  (一)坚持规划先行,绘就建设“蓝图”。始终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总方针,因地制宜细化乡村振兴“十四五”编制规划,相关涉农部门要提前谋划好项目,做好农业农村领域债券项目储备工作,加强农村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优先选择一批惠民范围广、社会效益优、投资见效快的公益性项目开工实施,逐步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品质,增强乡村百姓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二)完善顶层设计,突破制度“壁垒”。一是协调国家开发银行及分支机构、农业发展银行及分支机构推动棚户区改造、易地扶贫搬迁购买服务合同修订,将合同期限压缩至2028年前,与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的化债期限相匹配,同时也可降低一部分利息费用,减轻市县偿债压力。二是将符合条件的农业农村领域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重点支持范围,加大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对山西的倾斜力度。

  (三)多元资金投入,打造发展“引擎”。财政部门要把农业农村作为优先保障领域,创新投融资机制,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切实落实好“十四五”期末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提高到50%以上的政策要求,加大政府债券对农业农村项目的支持力度,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增强乡村自身“造血”能力,逐步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

  (四)强化组织保障,充实基层“家底”。一是要加强人员配备,提升基层工作环境和生活待遇,吸引更多高素质人才返乡创业,同时加强对基层工作人员的政策培训,提升政府债务管理专业水平。二是要做好部门配合,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形成部门工作合力,为项目落实落地创造良好条件。

  (五)化解存量债务,摆脱历史“包袱”。一方面地方政府通过收支两端“开源节流”,通过压缩一般性支出、盘活存量资金、统筹整合专项资金等方式,加大偿债资金预算安排力度。另一方面债务高风险地区要把握政策机遇,积极申请通过发行再融资债券的方式帮助化解存量债务。

  (六)强化绩效监管,规范债务管理。强化债券资金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深度融入财政农业农村资金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债券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债券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债券资金使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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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