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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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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山西监管局:建立健全乡村振兴投入保障机制

  山西财政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按照“做大总量、盘活存量、做实增量、积极引导”的总体思路,建立健全乡村振兴投入保障机制,打好财政政策组合拳,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整合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政府债券等财政资金来源,引导和撬动社会资本投入,确保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总量持续增加,山西的乡村振兴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坚持将农业农村领域作为公共财政优先保障领域。山西省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优先保障领域,把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抓手,共同协作,共向发力,确保投入总量持续增加,同时,通过挖掘存量、优化增量,做好“盘活”和“撬动”文章。“十三五”期间全省农林水支出,比“十二五”增长了71.8%,农林水支出在整个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13%。2021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农林水支出514.1亿元。在当前面临较大经济下行压力形势下,围绕普惠性、兜底性、基础性民生建设和基础工作加大投入,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继续加大财政资金“三农”倾斜支持力度,全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农林水支出625.94亿元,较上年增长111.84亿元,增幅达21.75%,助力农民共同富裕。 

  二是保持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投入强度。山西省2018年设立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截至2022年累计投入113亿元,重点保障乡村特色产业、人居环境整治、绿色生态发展、美丽乡村建设等乡村振兴领域重点任务,突出重点,建立资金项目联动机制,通过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优化支出重点和结构,建立大事要事保障清单等方式,收拢拳头凝聚力量,增强对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6年来资金规模保持只增不减。 

  三是扩大地方政府债券用于农业农村规模。支持扩大政府债券用于农业农村规模,一般债券优先安排乡村振兴领域公益性项目,专项债券逐步提高用于农业农村份额,整合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政府债券等财政资金来源,支持有序扩大用于乡村振兴领域的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发行规模,一般债券优先安排乡村振兴领域公益性项目,专项债券逐步提高用于农业农村份额。2018年以来,农林水建设债券累计投入达120多亿元。2022年,继续支持有序扩大地方政府债券用于农业农村规模。 

  四是加大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积极调整土地出让收入城乡分配格局,不断提高用于农业农村投入比例。按照中央要求,积极调整土地出让收入城乡分配格局,提高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2021年,全省各级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达30%以上,从2022年开始,每年再增长6%,到2025年,争取占比达到50%以上。 

  五是撬动更多社会资本用于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投入规模巨大,亟需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创新投融资机制,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多年来,健全财政资金引导和撬动机制,陆续出台“投资、担保、风险补偿、保险、补贴、奖补、贴息、周转金”等8类财政政策,引导更到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参与,多层次、多渠道解决农业贷款“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深入开展农业农村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创新开展美丽乡村PPP项目和农业产业园PPP项目,撬动社会资本160亿元。充分发挥农业信贷担保撬动作用,通过贷款贴息、业务奖补、担保费用补助等政策增强金融资本投入农业农村的信心。2016年以来,累计为全省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融资担保21512笔100多亿元。2022年,继续调整完善贴息奖补政策,保障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贷款需求。 

  山西财政将进一步按照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发挥财政职能,落实落细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方针,以更大决心、更实举措,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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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年0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