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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监管局:新形势下加强会计师事务所监管治理的思考

  近年来,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规模不断扩大,服务范围不断扩展,在提升会计信息质量和经济效率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开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中发现,部分会计师事务所低价竞争、执业质量低下,扰乱市场秩序的现象时有发生。建议通过强化政策引导、优化监管、加强事务所内部管理等方式,切实加强会计事务所监管治理,遏制低价竞争,净化市场环境,保障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一、强化政策引导,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监管部门应积极引导中介机构提升管理水平,优化注册会计师执业环境,促进审计市场平衡、健康发展。一是提高市场集中度和准入门槛。截至2021年末,全国会计师事务所数量已达8870家,其中,中小规模会计师事务所占比95%以上。市场主体数量庞大,抽查的局限性使得行业监管难度不断增大。部分中小事务所为了扩大经营规模,竞相压低服务价格,易导致市场陷入非理性竞争,影响行业健康发展。提高准入门槛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治理不正当竞争的有效途径。监管部门可通过提高准入门槛控制市场主体数量,提升主体质量,从而防止审计市场过度竞争现象的发生,促进市场平衡、健康发展。二是培养高质量审计的自发市场需求。监管机构和行业协会要加大对市场主体及社会公众的宣传引导,提高市场对注册会计师行业服务价值的认知,引导企业改变审计需求观念,改变审计价格需求弹性高于审计质量需求弹性的市场状况;鼓励企业科学设置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指标权重,提高质量因素权重,降低价格因素权重,引导形成以质量为导向的选聘机制,从源头遏制恶性竞争。三是加强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披露监管。完善审计收费信息披露制度,从制度层面细化披露内容,并要求上市公司及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内容做强制性披露。 

  二、优化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一是提升专项检查成效。着力加强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专项检查力度,增加检查覆盖面;综合运用重点人物访谈、服务终端追踪调查、拓展信息获取路径等方式多渠道获取检查佐证资料;通过立法手段,持续增强检查穿透力,提升检查冲击力,树立检查威慑力,严厉查处审计市场恶性竞争、会计审计违法行为。二是加大处理处罚力度。通过专项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注册会计师违反职业规范和道德规范的重大问题。对监督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采取行政处罚、责令改正、监管谈话、下达监管关注函、责令说明情况、责令定期报告等监管措施,及时整顿规范。积极推进联合惩治,对屡查屡犯的会计师事务所及从业人员,列入失信“黑名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通报,树立会计监督权威性。三是积极推进联合监管。通过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沟通协调地方财政、税务、证监、银保监、审计、市场监管等部门,定期通报协商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督工作情况,共享监督信息和监督成果;协同行业协会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专业监督和行业自律的作用,形成监管合力,有效提升监管效能。 

  三、强化内部治理,优化执业环境。一是积极推动提升事务所可持续发展能力。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强化内部管理,引导会计师事务所在人员调配、财务安排、业务承接、技术标准和信息化建设方面实行统一管理,提升执业风险防范能力。对“一体化管理”成效较好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通报表扬,树立发展典型和专业化模板,推动事务所“一体化管理”进程,不断提升会计师事务所可持续发展能力。二是建立会计师事务所分类评价监管机制,引导事务所提升市场竞争力。以质量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为基础,结合市场竞争力和持续合规状况,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分类评价。通过分类评价,引导中小事务所合理扩张规模,做强做优,充分发挥规模效应,避免低价竞争、恶性竞争,促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实现整体提升。 

  四、强化行业自律,提升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水平。应进一步完善行业自律机制,作为行政管理的有效补充手段。行业协会应在审计收费管理方面担起责任,成立专门机构对各事务所的审计收费进行监督,对审计收费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和纵向分析,找出行业成本规律,改善审计市场的无序竞争状态。同时,进一步加强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教育,加强职业道德守则宣传、培训和指导,针对执业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指导会计师事务所改进审计程序,引导注册会计师自觉维护职业声誉,增强审计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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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年0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