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监管局:聚焦“五个加强”着力提升财政金融监管质效
为切实履行好财政金融监管职责,严肃财经纪律,按照部党组关于“加强、聚焦、优化”的工作方针,山西监管局加强对金融企业运行监管,引导金融企业规范有序、健康平稳运行,促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政策学习,提高政治站位。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加强和完善金融监管对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意义,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做到站位准、方向准、抓手准、落点准。二是强化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学习,建立定期集中学习制度,认真研读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关于金融管理方面的重要文件,尤其加强对金融相关知识的学习,着力提高人员专业素养,确保金融监管工作质效,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一是明确职能,突出重点。进一步厘清与人民银行、金融监管局、证监局、地方金融办等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找准切入点。突出财政金融监管特色,紧紧抓牢财政金融协同发展与监督属地金融企业财务制度执行两条主线。坚持财务成本监督与业务内控监督并重,聚焦财税政策、财经纪律,成本列支和薪酬合规等财务事项,以及资产管理、准备金计提、不良资产处置、呆账核销以及集中采购等业务事项监管。二是联合监管,协同作战。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协作,构建金融联合监管工作机制,主动拓宽监管信息来源,强化数据分析,不断提升财政金融监测分析广度和深度。充分发挥部门间协调联动监管作用,积极开展联合监管、联合调研、联合督导整改等工作,形成问题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的联合监管闭环管理路径,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提高金融监管效能。
三、加强日常监管,助力平稳运行。一是根据财政、金融高度关联特征,着力提高对金融企业涉及信贷资产质量、信用债违约等的监测能力,建立以财务会计核算为中心、以资本管理为纽带、以监管服务为抓手的金融企业财务监管模式。全面收集整理属地金融企业财务收支和资产负债信息,研究建立财务收支指标监测体系,推动财政金融监管从“成本约束”向“管理控制”转变。二是开展属地中央金融企业执行财务制度情况监管。强化对属地中央金融企业不良资产处置、薪酬管理、资产运营、成本费用、政府采购以及国家重大金融政策落实等情况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三是开展区域金融运行分析。对山西省内金融机构的经营状况,不良资产处置,内控管理等进行分析,重点关注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向财政部报告。
四、加强实地核查,提高监管质效。一是日常监管中,对金融机构各项报表数据认真对比分析,根据疑点、线索针对性选取有代表性金融企业,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疑点事项,开展全面实地核查工作,视工作需要与核查进度,必要时对其他有关单位进行延伸核查。二是对核查发现重大违规违纪事项,一追到底,查深查透,确保发现问题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必要时按照规定移交相关监管部门处理。及时形成报告并提出应对预案和政策建议一并报送财政部,同时要求被核查单位进行针对性整改,确保核查质量,提高核查成效。
五、加强督导整改,促进规范管理。一是针对实地核查发现相关问题,要求被核查单位层层压实整改责任,严格落实整改要求,认真做好整改工作。对照问题清单,逐项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清单,定期反馈整改情况。同时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健全内控制度,强化内控管理,实现标本兼治,规范管理,建立长效机制。二是持续跟踪整改情况,采取挂账督办、专项盯办、预警提醒、帮扶指导等措施,督促抓好整改工作,跟进问题整改进度,动态监管整改情况。对整改工作落实不到位、进度明显滞后的及时约谈推进,确保核查发现问题在限期内全面整改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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