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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监管局召开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资金财政支出重点绩效评价工作会议

  4月8日上午,山西监管局组织召开了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资金财政支出重点绩效评价工作会议。传达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文件和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精神,安排部署山西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资金财政支出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会议强调,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推动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举措。要贯彻落实《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有关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要求,不断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推动政府效能提升,加快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会议指出,山西省共有太原、阳泉、晋城等8个城市纳入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范围,入围城市数量和财政补贴金额位居前列,累计获得中央财政连续3年102亿元补贴资金。截至目前,连同提前下达2020年补贴资金在内,财政部已累计向山西省拨付冬季清洁取暖补贴资金83.9亿元。中央财政对山西省冬季清洁取暖支持范围广、力度大,充分体现了财政部对山西清洁取暖工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山西省要用足用好中央财政政策,做好冬季清洁取暖这项关系百姓温暖、蓝天碧水的民生、环境工程。

  会议要求,要切实转变思想观念,牢固树立绩效意识,明确绩效管理责任,建立责任约束机制。各资金使用主体、项目实施主体要履行好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财政部门要履行好监督管理责任,不断加强协调与配合,共同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相关地市要组织好本次冬季清洁取暖试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省财政会同住建、生态环境、发改、能源等部门做好指导、监督工作。山西监管局将在各地市自评的基础上开展重点评价。

  山西监管局刘湘伟副局长主持会议;张庆增局长、省财政厅武志远副厅长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能源局分管领导,太原、阳泉、晋城、长治、临汾、运城、吕梁和晋中等8个试点城市分管副市长出席会议,相关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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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4月10日